2016年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层择优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考察事项
2016-10-11来源:

考察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实施,应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职位计划选调人数比例2:1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成绩及名次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工作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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