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2012年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安排,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始,现将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1、我院在编、在岗人员
2、我院六所附属医院已聘任的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师
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职称为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免试)
3、普通话等级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有我院颁发的兼职教师聘书
三、填写表格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
2、各部门填写《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名册》(见附件)并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21)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由部门统一组织填写相关表格和复印相关材料。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由各部门盖章,“任课证明”由各部门统一开具后报人事处,“体检”由本人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教学部门和附属医院 各部门按“云南省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组成3至5人的学科专家测评组,在2012年3月23日前完成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请提前报人事处备案)。
2、非教学部门 由本人提出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试讲内容及题目(试讲时间:40分钟),经部门汇总后在2012年3月16日前报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五、时间要求
各部门将所有材料汇总后,于2012年3月30日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六、相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云教认定[2012]2号文件和(云教人〔2005〕64号)(见附件)相关要求。
联系电话:0871-5918195,E-mail:yzrsc@hot mail.com
联系人:马玉
附件:
3、《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系统培训的通知》(云教认定[2012]2号)
4、《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教人〔2005〕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