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50名基础教育(不含高中教育)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2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下同);2011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待就业毕业生。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二、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身心健康;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2011届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办法
奎文区教育局与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招聘工作组,由奎文区监察局监督,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利用曲阜师范大学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时机组织实施。分初试和复试,主要测试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教学能力、教学设计和专业知识等。按考试成绩择优聘用(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
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报名、考试流程
报名和通知发布网站:奎文教育网http://www.kwedu.cn(“奎文区2012年 ”栏目)。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潍坊市奎文区201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简章》发布即日起至3月25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奎文教育网,进入“奎文区2012年 ”栏目,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工作组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招聘工作组取消其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从开始报名次日起,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需于3月26日22:00前登陆奎文教育网查询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特殊教育专业可适当放宽),核减的计划数量添加到其他岗位。
3.初试:初试采取答辩形式。2012年3月28日,在曲阜师范大学(本部)设考场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网站通知)。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或学籍证明(学校教务部门签章)参加初试,其中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初试。
根据初试成绩,在基本分数线(由招聘工作组确定)以上、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在招聘地点和网站公布。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见网站通知):进入复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所有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普通话水平证书和英语水平证书。以下人员还须同时提报如下材料:
①2012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主管机构签章)、学历学位证明或学籍证明(学校教务部门签章)、历年学习成绩表(学校教务部门签章)。
②2011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
③非师范类毕业生均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④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均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⑤由我省、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参加应聘的:除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⑥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复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5.复试:复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范围为基础教育阶段相关科目。根据复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复试成绩相同的,取初试成绩高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6.考察、体检:招聘工作组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规定进行考察,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7.公示和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签订聘用协议。
8.其他: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奎文教育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优先满足偏远薄弱学校需求的原则,安排到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工作,并与学校、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正式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硕士以上研究生同时享受奎文区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新招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新聘用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工作年限不满3年的,不在系统内调整工作单位;不满5年的,不能调离奎文区教育系统。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联络方式
1.咨询电话:0536-222606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招聘现场咨询电话见网站通知。
2.监督电话:0536-8212197
附:2012年奎文区公开招聘基础教育专任教师岗位设置及要求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
2012年奎文区公开招聘基础教育专任教师岗位设置及要求
岗位 | 数量 | 专业要求 |
语文教师 | 19 | 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 |
数学教师 | 10 | 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 |
英语教师 | 9 | 专业类别相同,且具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证书。 |
特殊教育教师(培智教育) | 2 | 专业类别相同。 |
学前教育教师 | 10 | 专业类别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