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民航招飞身体要求
2016-10-10来源:远安教育信息网

飞行是一门复杂的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对人体有着特殊的要求,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保证圆满的完成学业并长期胜任飞行工作。招收飞行学员在学习成绩优良的基础上,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智力中等以上,处事果断灵活。我们热烈欢迎广大的航空事业爱好者前来报名。

为了按时完成飞行学员的招收工作,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损失,现将不适合空中生活的明显症状列后,以使大家对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有所了解。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学习飞行:

一、身高不足170厘米(南航身高168)。

二、未达到标准体重(身高一110)加减10%。

三、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四、明显的“O”型或“X”型腿。

五、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诊等。

六、慢性肠胃道疾病(胃炎,溃疡病)。

七、肝炎成肝脾肿大;HBsAg阳性。

八、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九、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十、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十一、较重的晕车、晕船史。

十二、口吃。

十三、耳道流过脓,听力差Z;经常耳鸣。

十四、视力低于《C字表》0.3,矫正后视力达不到1.0;斜眼;色盲。

十五、肺结核。

十六、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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