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州市纪委/市监察局2016年选调报考条件
2016-10-08来源: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优良,身体健康。

2、永州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选调后自愿放弃身份可报考;不含中央、省驻永单位,不含工勤岗位人员),具有3年(含试用期)以上工作经历,即2013年9月1日(含)前参加工作。

3、1986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字综合岗位、新闻采编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或者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管理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电子、通信、计算机类。专业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同等条件下,有网站、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单位一年以上从业经历的优先。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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