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安市采取考试办法确定转业士官选择安置岗位顺序笔试加分人员和安置岗位公示
2016-10-08来源:南安市人民政府

根据《南安市转业士官通过考试确定择岗顺序的实施办法》和《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民安〔2016〕19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考生递交的加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研究,确定王朝伟等7名考生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现予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七天(含节假日),自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对拟加分人员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面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南安市纪检监察、民政、人社局部门反映。咨询电话:0595-86392081(南安市民政局),0595-86373512(南安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595-86393668,0595-86382160,公示期间,经群众举报并核实,发现加分对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加分资格。

南安市退役士兵安置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8日

附件:1、南安市2016年转业士官笔试加分人员名单

2、南安市2016年转业士官拟安置岗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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