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大学法学院硕士自命题考试大纲(法理学)
2016-10-08来源:宁波大学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本课程考试的目的在于测试学生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了解其是否具有运用这些知识分析有关问题的能力。

二、考查要点

1.西方法理学的主要学派

2.法学方法论

3.法的要素

4.权利和义务

5.法的移植与法的继承

6.法治的基本理论

7.法的作用

8.法的价值

9.立法的基本理论

10.司法改革

11.守法与违法

12.法律监督

13.法与社会

三、考试方式:笔试

四、考试题型:简述题、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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