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合同制职员其他事项
2016-09-30来源: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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