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6-09-29来源:吉林师范大学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892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42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人(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将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同意报考的证明交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6.我校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的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的备注部分,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6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除法律(法学)、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一)推免生(含我校接收的“硕师计划”考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以及我校“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我校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含“硕师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我校除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参加全国统考、联考的考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报名点必须选择“四平市招生办”,选择其他报名点无效。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注:美术学考生12月25日下午无考试科目,501素描色彩和502设计素描设计色彩科目考试于12月26日、27日每天8:30-14:30在吉林师范大学进行。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我校各考试科目中,除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外,其他各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详见《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约在2017年3月下旬至4月,地点在我校,具体安排见我校网站通知。

(二)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在此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并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旅游管理硕士),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专业考生按学院要求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均为笔试,加试科目见《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

(六)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生源情况进行调剂。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具体执行。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诚信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共计24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学费9000元/年(共计18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共计18000元)。

奖助学金参照《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吉师大校发字〔2014〕61号)、《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14〕3号)等文件执行。

十一、培养校区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五个学院及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史专业满族历史与文化方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四平校区培养,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在长春校区培养。

十二、其他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标准。我校部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详细通信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并在填写家庭成员时写清家庭成员的联系电话,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考生电话或通信地址发生变化时务必及时通知我办。

十三、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随时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发布。

联系部门: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刘琳琳

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田家炳教学楼二楼

联系电话:0434-3294603 E-mail:JLSDBS@QQ.COM(不区分大小写)

吉林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jlnu.edu.cn/;研究生部网址:http://web.jlnu.edu.cn/sdyjs/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36000

附件1: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

附件2: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

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大纲(自命题部分)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