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理工学院招聘条件
2016-09-27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15年毕业尚未就业和2016年毕业并且于12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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