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2016-09-27来源:天津中医药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按照教育部要求,硕士研究生培养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科门类涉及医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等),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工学、文学、管理学”学术学位;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中医、中药研发、护理、汉语国际教育等各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推荐免试生是指在原学校获推荐免初试资格并且经我校复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均须网上报名并缴费,报考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不得申请更改。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通知。

全国统一考试:参加全国统一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招生人数

招生目录(后附)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我校各专业2017年拟招生的人数。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全日制专升本应届毕业生按照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对待。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能报考中医学专业学位(1057××)硕士研究生,同时还须具备以下6项条件:

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本科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教务部门提供);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达到425分);

④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⑥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中医药大学。

(4)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现场确认时,自考考生到省级自考机构开具《自考成绩证明》;网络教育考生到所在高校网络教育学籍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开具《届时毕业证明》。

6.报考临床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见招生目录备注说明。

7.报考中医专业学位(招生目录中代码为:1057××)的硕士研究生考生本科专业必须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全日制专升本考生还要求专科与本科专业一致(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视为一致);以上考生的本科专业还须具有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条件。

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果自负)。

8.我校所有专业均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报考条件与以上要求相同,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当年招生文件要求执行。

六、学制年限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制为2年,其他所有专业学制均为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学制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七、报名手续

1.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报名方式。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阶段进行,网上报名提示学籍学历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需提供权威机构的学历认证报告方可确认。具体报名及确认时间、地点等事宜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栏。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按照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在报名时不需要填报导师。

4.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5. 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6. 我校学术学位所有专业报考均不区分院系所(院系所代码为:000),专业学位中汉语国际教育(代码:045300)、护理(代码:105400)、中药学(代码:105600)中医(代码:105700)四个专业报考亦不区分院系所(院系所代码为:000);其中中医(代码:105700)仅用于我校长学制转段所用,其余考生不能填报。

中医专业学位(代码1057××,1005700除外)的专业报考时需区分院系所(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代码为: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代码为:002,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代码为:003,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代码为:004)。

7.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往届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往届生如选择天津中医药大学为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材料(具体见我考点网报公告),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报考点选择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的考生,请到天津中医药大学进行确认,在天津中医药大学考试。经过确认后,报名才生效。(具体确认时间、地点、程序关注网上通知)

8.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中医药大学,并到天津中医药大学进行确认,确认时需要提供报考条件中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天津中医药大学考试,否则将不准考。

9.所有进入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10.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八、报名、确认时间及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

(1)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应届毕业生):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按照天津市统一安排,报考点选择天津中医药大学的考生(包含推免生)将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支付要求请参照网报相关说明。

(4)研招网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不准考试。

2.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时报考点选择天津中医药大学的考生,请注意查看天津市考试院公告和我校网站通知,按规定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进行确认,经过确认后,报名生效。其他考生到自己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

(2)考生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三代居民身份证)、相关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考生需携带报名条件规定的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办理交费,现场照相,确认网报信息填写正确等相关事宜。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自考考生需《自考成绩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需《届时毕业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考点不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的此二类考生请在我校现场确认前将相关证明邮寄到我校研招办。

(4)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考点不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的考生请在我校现场确认前将证明信邮寄到我校研招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类考生除外)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3.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 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我校网报信息公告;

(2)考生需选择院系所及专业,研究方向均为“不区分研究方向”,具体研究方向在录取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而定。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准确选择自己的报考专业,注意学术型与专业型的区分(专业代码不同)。

(4)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一栏有部分学院的宣传材料,可供参考。

九、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信息)。

3.复试由学校组织,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份。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等环节,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其中:

笔试包括:①英语听力测试;②专业课笔试。

面试包括:①英语口语测试;②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复试在上述笔试、面试的基础上,增加侧重职业素养、临床实践技能方面的考查等环节。

4.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5.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医学类专业加试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任选二;药学类专业加试中药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中药药剂学任选二。其他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复试前确定。加试科目不得与其它复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

十、我校初试综合考试科目及内容

2017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类专业为三门,其他专业为四门。

1. 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201-英语一(满分100分)

(3)专业基础综合:

①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满分300分)

具体内容以国家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考试大纲为准。

(4)301-数学一(满分150分)

303-数学三(满分150分)

具体内容以国家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一、数学三考试大纲为准。

2. 我校组织命题的考试科目:

(1)611-中国古典文献学(满分150分);

(2)801-古代汉语综合(满分150分):包括古代汉语知识90分,医古文知识30分,历史知识15分,古代文化知识15分;

(3)901-生物化学一、 902-药剂学、903-C语言、904-电路基础、905-中医基础理论、906-分析化学、907-医用物理学(满分均为150分)。

(4)308-护理综合(满分300分):具体内容范围参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制定的考研大纲。

(5)613-中药综合(满分300分):包括: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 分、中药鉴定学:75分、中药学:50分。

(6)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有机化学、药物化学、分析化学各100分。

(7)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包括: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 分、中药鉴定学:75分、中药学:50分。

(8)802-管理经济学(满分150分)。

(9)354-汉语基础(满分150分)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满分150分)。

(10)701-中医综合(满分300分),702-西医综合(满分300分) 。

我校组织命题的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考生可参考我校网站上发布的“2017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大纲”。

注:我校不寄发纸质初试成绩单,考试成绩一律在我校网站或天津市招考资讯网站(http://www.zhaokao.net)查询。

十一、复试划线特别说明

我校按国家复试线基本要求,首先分专业划定校线,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区分院系所分专业划线。

十二、复试及录取要求

复试及录取相关要求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文件,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名额分配须视当年考生具体报考情况酌定。

十三、录取类型说明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10000元/生/年。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管理栏目相关通知。

十四、体 检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十五、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六、公布接收推荐免试生情况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束后,将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接收推荐免试生情况,请予关注。

十七、信息公开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要求,及时将招生相关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tjutcm.edu.cn)进行公布。在复试、录取阶段,提前在我校网站公示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八、有关事宜

有关事宜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网页(http://yjsy.tjutcm.edu.cn)查询。

单位代码:10063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 邮政编码:300193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传真):(022)59596191

联系人:张玉辉 刘磊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时,请将通讯地址一栏填写具体准确,不能只写到××路,××号,要将单位名称写清楚,否则收不到信件,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注: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附件【四所规陪医院及天津市现代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滨海中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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