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音乐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2016-09-26来源:

(一)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初试:

(1)考试时间、地点:思想政治理论、 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2016年12月24日进行考试,其他各科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请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命题,详细考试内容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2.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按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考试在本院进行;

(2)复试条件:我院根据教育部对考生的分数要求和专业成绩,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考试科目: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4)同专业方向中研究小方向的调整:复试考试时,根据师生比例、指标名额、考生分数等状况,允许同专业方向中研究小方向的调整,但考生必须参加所转报方向的复试考试(相关基础课程及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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