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生须知
2016-09-24来源:淄博卫生人才网

1.考生在考前25分钟(第一单元: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室,并在《考生签到签退表》上签到,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

2.参加纸笔考试的考生应自备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铅笔刀,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室。对考生文具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执行。在监考员启封试卷袋前,考场内准考证号为首位和末位的两位考生负责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签字。

3.参加计算机化考试的考生应自备签字笔,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室。开考前15分钟,考生可按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登录考试系统(证件输入应注意括号和大小写),核对并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进入考试规则和考生承诺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确认后,等待考试开始。

4.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

5.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在考试规定时间前完成答题或要求提前结束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务人员的监管下,在警戒线区域内指定地点等待,等待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考试结束后方能离开。

6.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窥;不准吸烟。

7. 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问题,可举手询问。外籍或台湾、香港、澳门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使用普通话。

8. 考试结束,监考员回收试卷和答题卡后,考生须在《考生签到签退表》上签退,对于未签退的考生,如发生答题卡丢失造成考生没有成绩的,后果由考生承担。监考员清点答题卡和试卷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

机考考试结束后,考生在《考生签到签退表》上签退后方可离场。

9.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监考工作。对违法违规的考生,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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