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审计局2016年选调公务员条件
2016-09-20来源: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二)因外出审计工作需要,限男性。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

(七)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审计学、财政学、财务管理、会计学、税收学等专业。熟悉审计、财政财务管理、会计、税收。

(八)本人能承诺调入后为湘潭市审计局服务的年限不低于5年。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选调后构成需回避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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