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系推免工作评价成绩细则
一、加分原则
获得加分奖项都基于对专业学习的考量。
二、加分方式
如果同一得奖项目获得数次奖励,取其中排名最高的一次,不得数次累计加分。例如:两次获得金字奖,取获奖名次最高的一次进行加分。
三、加分计算
得奖加分总成绩的加权分数。
四、具体分值
满分为100分。
1.文学系金字奖获奖加分:
一等奖:30
二等奖:20
三等奖:10
2.获得毕业联合作业拍摄资格,或者获得公派出国访问学习:30分
3.国家剧本扶植计划获奖加分:20分
4.北京电影学院优秀奖学金加分:
一等奖:20分
二等奖:10分
三等奖:5分
导演系推免工作评价成绩细则
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
1、在校期间必须积极参与导演系的教学行政或教学活动中的相关工作,如本科招生工作、学生导演奖活动、导演系艺术讲座活动等,并表现良好。占40分
2、须提交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习设想(2000-3000字)。占40分
3、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同意接收推免生的接收意见。(一个导师同意接收的推免生人数不得高于当年院系推免生人数)占20分
表演学院推免工作评价成绩细则
一、综合考评(共50分)
专业课主讲教师针对学生在校三年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考评。
二、集体主义精神(共50分)
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班级教学汇报演出并主动承担演出工作,当学校、学院组织各大演出及活动时能够积极参与。
分数构成:凡在校期间担任班干部的学生可获得基础分15分,根据学生获奖级别的不同加入相应的附加分,为学生该项得分,满分为50分。
附加分评定分值见下表,同一学年的综合类得分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
获 奖 级 别 分值/学年
全国优秀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 3
市优秀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 2
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1
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 1
摄影系推免工作评价成绩细则
1.由同学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需包括未来研究方向、研究路径、拟报考的导师。
2.摄影系系务委员会组织评审会对申请人进行评审推荐。
3.评审会不少于5人,评审人不低于副高级职评。
4.评审参考标准为学生平时表现、专业能力、主观印象,及咨询未来导师意见。
5.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并按推荐意见打分(满分100分)、签名。
6.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0-30分,学术能力一般、学术目标及研究路径不清晰,不具备研究生培养潜力,不建议推免研究生;
31-60分,学术能力尚可、但学术目标及研究路径可行性较低;
61-80分,具备研究生培养价值、学术能力较强,学术目标及研究路径可执行,建议推免研究生;
81-100分,学术能力强、学术目标清晰、具备较好的培养潜力,强烈建议推免研究生。
美术学院推免工作评价成绩细则
美术学院加权分数额度 100分
一、推荐人员限定:
应届本科班主任教员。
二、推荐审定人员限定:
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美术学院教务委员会成员。
三、被推荐学生加权条件:
1、承担院系组织的各种公益与集体活动。(25分)
2、积极参与本专业组织的集体创作活动。(25分)
3、接收专业研究生导师推荐信。(25分)
4、专业教研室主任推荐。(15分)
5、学生所在班主任推荐。(10分)
四、推荐审定方式:
1、会议审核。
2、投票表决。
3、美术学院党总支监督。
声音学院推免工作评价成绩细则
推免资格申请者在满足学校推免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参加由声音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的综合答辩,答辩前提交下述材料:
1、 未来的研究与创作计划
2、 个人情况阐述(本科学习、社会工作、个人评价等)
3、 提供学术类、创作类成果及相关证明
4、 外语水平证明(四六级、TOEFL、IELTS等)
5、 其它体现个人能力与成果的文件
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及答辩情况,给出综合评价分(满分100分),公示并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管理学院推免工作评价成绩细则
一、推免资格
专业必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0.6+公共必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0.2得出的总分排名本班前三名才有资格参加评选推免生;
二、具体分值
评价满分为100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按以下条件综合评定
1.参与管理学院内活动情况(40分)
2.参与管理学院内科研及创作情况(30分)
3.市级/校级获奖情况(30分)。
摄影学院推免工作评价成绩细则
一、综合成绩=0.6×专业必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0.2×公共必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不含选修课)+0.2×摄影学院面试成绩
二、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条件:
每班综合成绩(0.6×专业必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0.2×公共必修课
的加权平均成绩(不含选修课))前两名者;
三、摄影学院面试考试小组成员构成:
由3—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考试小组,对符合推
免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
四、 面试主要内容:
1、 摄影专业知识及文艺理论常识(30分)
2、 未来三年研究生学习生活的规划(30分)
需事先撰写规划方案,并在面试现场阐述并回答相关提问。
3、 四年本科综合表现(40分)
(1)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服务集体,无私奉献(10分)
(2)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作活动(10分)
(3) 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展览、比赛(10分)
(4) 在国内外重大专业比赛获得重要奖项(10分)
动画学院推免工作评价成绩细则
一、推免资格申请者在满足学校推免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参加由动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的综合答辩,答辩前提交下述材料:
1、未来的学习与创作计划
2、个人情况阐述(本科学习、社会工作、个人评价等)
3、参与动画学院活动(比如讲座、学院奖、漫画节、游戏节志愿者)证明材料
4、提供学术类、创作类成果及相关证明(必须提供联合作业作品,并说明联合作业组里承担哪些任务)
5、外语水平证明(四六级、TOEFL、IELTS等)
6、其它体现个人能力与成果的文件
7、毕业创作可行性规划
二、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及答辩情况,给出综合评价分(满分100分),公示并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三、综合评价考核标准:
1、专业成绩优秀
2、积极参与系内活动
3、上课、活动考勤是全勤
4、外语水平优良
5、毕业创作规划科学合理
影视技术系推免工作评价成绩细则
一、推荐原则
1.本系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对研究方向的理论前沿具备探索和科研实力。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不能有必修课不及格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符合教务处规定的申请条件。
8.按下述总成绩计算方式进行择优推荐。
二、学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0.6×专业必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0.2×公共必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0.2×综合评分。
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三、综合评分计算办法
1.在校综合表现:含学生品行表现,组织协调能力,实践能力等。(30分)
2.实践活动表现:含小学期社会实践,实验室科研项目,招生宣传等各类活动的志愿者等。(40分)
3.学生工作能力:含班干部、专业课课代表。(10分)
4.学术研究能力:含专利和公开发表的专业相关的论文。(10分)
5.专业获奖:含各级各类科技竞赛获奖、创作作品获奖。(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