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嵩明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2012-03-17来源:嵩明县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适应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的需要,经研究,面向全省竞争性选拔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选拔职位

嵩明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1名;

嵩明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

嵩明县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局副局长1名;

嵩明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2名;

云南嵩明杨林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分局局长(副科级)1名。

(二)职位要求

1. 嵩明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要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有一定的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或者具有教育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以上职称)。

2. 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位要求:旅游专业毕业,从事旅游相关工作(旅游管理、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营销策划、旅游宣传推介、旅游咨询)3年以上,熟悉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 嵩明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要求: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或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具有所学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医学或医疗卫生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

4. 嵩明县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局副局长职位要求:所学专业为信息技术相关专业,从事科技研发或研发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

5. 嵩明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位要求:熟悉国家财税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所学专业为金融学等相关专业,具备3年以上财税金融工作经历。

6. 云南嵩明杨林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分局局长职位要求:所学专业为环境资源保护相关专业,熟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从事环境资源保护工作3年以上。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已登记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二)资格条件

(1)参加竞争性选拔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3)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4)专业(学科)条件以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为准;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提任期限;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③问责期间;④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⑤经公选任职未满3年;⑥试用期未满;⑦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工作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2年3月15日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本次竞争性选拔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截止。

现场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昆明市嵩明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昆明市嵩明县县城北街102号县委院内)报名:

1、《嵩明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任职通知、职务聘书,以及报考所需其他证件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明姓名);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网络报名者须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以图片方式发送到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邮箱smzzbgbk@163.com。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对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并发放准考证。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名人员可改报其它职位。

(四)笔试。笔试于4月中上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命题及评卷由省委组织部负责。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五)面试。面试于4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

笔试和面试其他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进行组织。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六)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通过新闻媒体或在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发布预告,接受群众监督。

(七)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考察组将综合考察情况报告嵩明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嵩明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并征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根据有关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通过媒体公布竞争性选拔结果。

(八)待遇和管理。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及身份另行安排工作。

六、纪律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选拔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报考人员要准确真实负责地提供个人年龄、学历、身份等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已任用的,撤销任职资格,退回原单位,并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违反选拔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选拔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71-7913048

监督电话:0871-12380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县城北街102号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邮编:651700

本公告由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嵩明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嵩明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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