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一号)
2012-03-17来源:中共晋宁县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适应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的需要,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2012年州市、县竞争性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组电明〔2012〕16号)相关要求,经中共晋宁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竞争性选拔9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1.晋宁县司法局司法所所长(副科级)5名;

2.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3.晋宁县劳动监察大队队长(副科级,参公管理单位)1名;

4.晋宁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5.晋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1名。

二、选拔范围、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一)选拔范围

面向晋宁县范围内的党政群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报名条件和资格的干部及经营管理人员进行选拔。

(二)资格条件

1.参加竞争性选拔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4.须担任科员及以上职务满1年(2011年3月1日以前任职));全省统一选聘到晋宁县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5.专业(学科)条件以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为准。

6.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7.熟悉与职位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从事与职位相关的工作。

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9.职位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提任期限;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③问责期间;④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⑤经公选任职未满3年;⑥试用期未满;⑦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职位要求

1.晋宁县司法局司法所所长职位要求:

熟悉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

2.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位要求:

熟悉和掌握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

3.晋宁县劳动监察大队队长职位要求:

熟悉和掌握国家的劳动政策法规;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

4.晋宁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位要求:

环境类、化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和掌握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环境保护工作业务;现从事环境类、化学类工作且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晋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职位要求:

具有投融资管理或行政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2年3月15日通过晋宁电视台、晋宁党建网等相关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本次竞争性选拔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截止。

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昆明市晋宁县县委办公楼2楼203室竞选办(昆明市晋宁县郑和路365号)报名:

1.《晋宁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任职通知、职务聘书,以及报考所需其他证件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明姓名);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竞选公告、《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可登录晋宁党建网(http://www.jinningdj.cn)下载。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县竞选办在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等工作的同时,认真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并发放准考证。

根据有关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名人员可改报其它职位(如晋宁县司法局司法所所长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相应的比例减少竞争性选拔的人数)。

(四)笔试。笔试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命题及评卷由省委组织部负责。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五)面试。面试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

笔试和面试其他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进行组织。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六)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中共晋宁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协助进行。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通过新闻媒体或在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发布预告,接受群众监督。

(七)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考察组将综合考察情况报告晋宁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并征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报中共晋宁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根据有关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中共晋宁县委决定任用的干部在适当范围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竞争性选拔结果。

(八)待遇和管理。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及身份另行安排工作。

竞争性选拔工作联系电话(传真):0871-7896624

举报电话:0871-1238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宁县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晋宁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5日

附件: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单位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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