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通知
2016-09-13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在川招生的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见附件),现印发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成人高考安全平稳顺利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安全工作。

1.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人高考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抓、负总责。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并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要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安全管理双重职责,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问责。

2.完善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和“打击替考作弊”专项行动。考试期间,各地招考部门要会同本地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成立成人高考安全保卫小组,实时搜索、监测、研判涉及本地的涉考有害信息,及时汇总报上一级考试机构相关部门。

3.加强考试关键环节的管理。各地要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成人高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招生考试各环节安全顺利。要全面提高技术防范能力,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    

4.强化考试队伍建设。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大力开展对考试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警示教育,全方位开展考试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安全保密意识和组织实施考试的能力。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对参与监考、评卷的考试工作人员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二、明确要求,确保考试及录取公平规范

1.各级招办要做好考生报名组织工作,加强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指导;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联合审查,防范有组织的大规模异地报考。在现场确认时,县(市、区)招办要负责组织验证考生的基础信息,并采集考生的指纹和面颊特征信息。

2.要严格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成人高校要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新生入学报到时,要加强入学审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防止冒名顶替或套读考生上学。

3.进一步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和计划编制办法。在川招生的各成人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4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校在川招生执行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16〕163号)的要求,切实做好计划编制工作,各地招生部门要切实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方式的宣传、指导工作。

4.积极落实国家优惠政策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见《四川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附件1)的要求,严格资格审查,细化操作程序,热情周到服务,确保国家对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招生宣传和招生服务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招生工作体系。要完善招生信息多级公示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项信息公开任务。要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含函授站点)、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和录取新生复查结果。

2.要进一步做好招生宣传和招生服务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针对生源特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要加强考试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面向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通过建立完善考生诚信档案、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引导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要重点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宣传,在相关宣传材料中增加相应的法律条款。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确保宣传实事求是,不得误导考生,不得乱许诺争抢生源,不得搞恶性竞争影响和损害考生的权益。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要加强成人高考考点及周边治安、交通、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3.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省教育考试院及相关成人高校要建立网络、电话、信函三位一体的举报申诉工作平台,确保对群众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和回应。对于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固定证据,协助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9日、30日。考试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教学〔2007〕6号)文件执行。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全省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我省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附件:《四川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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