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要求
2016-09-12来源:苏州人才网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具有苏州市户籍(含4县市6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9月至1998年9月期间出生),身高1.70米(含)以上,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1996年9月至1998年9月期间出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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