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方医科大学选拔硕博连读生攻读博士学位暂行规定
2016-09-12来源:南方医科大学网

为了加速培养和造就拔尖型的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人才,确保我校高层次科研工作的延续性,大幅提高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

第一条选拔原则

1.硕博连读的对象是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优秀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2.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原则上应在所属一级学科内选择专业,且研究方向与硕士课题相关。

3.学术型硕士只可申请学术型博士硕博连读资格,专业型硕士(不含“5+3”培养模式专业学位研究生)只可申请专业型博士硕博连读资格。

4.每位博士生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本人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的总数,对于接收硕博连读生已达到招生计划数上限的学科或导师,公开招考将不再向社会发布招生需求。

第二条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2.已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且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或通过相当水平考试(硕士入学初试英语不低于60分或通过公共英语四级PETS4)。

3.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业务突出,在研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创新型研究课题,硕士生导师同意推荐,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

4.不接收定向培养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

第三条申请程序及考核办法

1申请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硕士指导教师推荐,并由拟报的博士导师同意接收后,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由各学科所属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专业理论知识、外语水平、课题进展、创新能力、成果预期及攻读博士阶段科研计划等。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并由学生、导师、所在学位分委员会签署《硕博连读博士学位三方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申请表》、《记录表》及《协议书》进行上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合格后,呈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即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其它事项

1.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应在当年下半年开始进入博士科研阶段,次年9月正式入学后执行博士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标准,博士课程学习于次年9月起进行。

2.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不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3.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在未办理入学手续之前,若违反校纪校规,将被取消硕博连读的资格。

4.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参加博士入学考试,录取数据与次年统考录取的博士生同时上报,并于次年9月报到入学,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无故不按时报到者,将取消博士入学资格。

5.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8年,如在规定学制内未能达到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学位授予标准,按照《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6.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学位授予条件按《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及《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

7.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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