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2012-03-16来源:丽江人事人才网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使更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年轻干部有良好的干事平台,区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竞争性选拔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1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选拔职位(共10名)

1、中共丽江市古城区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

2、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

3、共青团丽江市古城区委员会副书记1名;

4、丽江市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

5、丽江市古城区农业局副局长1名;

6、丽江市古城区金江白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7、丽江市古城区大东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8、丽江市古城区金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9、丽江市古城区司法局金山司法所所长(副科级)1名;

10、丽江市古城区司法局七河司法所所长(副科级)1名。

(二)职位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面向古城区所属乡(街道)以上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竞争性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大学生村官中竞争性选拔。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国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须任科员职务1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须任九级职员1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履职1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2、报考区直部门职位的要求为具有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报考乡镇职位(含司法所所长)的要求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

3、报考共青团丽江市古城区委员会副书记的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应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中共丽江市古城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要求为中共党员,报考共青团丽江市古城区委员会副书记职位的要求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5、报考丽江市古城区司法局金山司法所所长、丽江市古城区司法局七河司法所所长职位的要求掌握纳西族或白族语言。

6、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工作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区委组织部将于2012年3月15日在丽江日报、古城电视台和丽江政务网(网址:http//www.lijiang.gov.com)等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竞争性选拔的职位、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报名地点设在古城区委、区政府大院内原食堂餐厅,报名咨询电话:0888—5308011。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古城区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个人信息采集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在丽江政务网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通知、职务聘书、所报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个人信息采集表》中关于个人经历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加盖验证章)。

(2)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交电子版。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个人信息采集表》要严格审核把关。单位对审核结果负责,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确定推荐报考人员。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区竟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笔试统一定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开。

(四)面试。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开。

(五)组织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及与报考职位的适应性。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各职位的任用人选。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区主要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为加强对竞争性选拔工作的监督,古城区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888-12380,0888—5308011。

本公告由丽江市古城区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丽江市古城区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2、丽江市古城区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个人信息采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丽江市古城区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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