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6-09-07来源: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的统一部署,现将西城区2016年秋季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权限

按照管理权限,西城区教育委员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受理确认的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且具有西城区户籍的;或有北京市其他区县户籍但工作单位在西城区的;户口不在北京市但其工作单位在西城区且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西城区存档机构的;可向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提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三、受理确认及认定工作

2016年秋季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采取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填报时间

时间:9月12日—16日(周一至周五)

具体时间: 8:30—17:00

网上填报信息请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网址:http://www.bjtcc.org.cn。

(二)现场受理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9月20日—23日(周二至周五)

具体时间:8:30—11:00 13:00—16:00

请各类申请人员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报名和现场受理确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人在填报信息时须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如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不符将不能受理。

地点: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5号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八层会议室。

电话:66560878

(三)注意事项

1.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确认点应选择“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参加秋季认定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2016年3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6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

4.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各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5.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不能超过5人。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地点

时间:10月17日—18日(周一至周二)

地点: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5号西城区教委八层2803(人才中心)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人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书领取。

五、其他事项

受理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及开具相关证明时间与现场受理确认材料时间相同。

请认真阅读附件《申请教师资格须知》,并按此执行。

西城区教委人事科

西城区教育人才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申请教师资格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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