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及学分
2008-12-13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 考 课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大学语文

学前卫生学

学前心理学

学前教育学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儿童文学

学前儿童数学教育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

幼儿园课程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

2

4

4

6

6

5

4

4

4

4

4

4

4

 
选 考 课

14

15

16

学前儿童美术教育

学前儿童体育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

4

4

4

三选一

17

18

英语(一)

科学·技术·社会

7

5

二选一

19

20

21

计算机应用基础

现代教育技术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

4

4

4

三选一

说明:

1、毕业生所学门数不少于16门(包括两门专业实践课),总学分不得低于68分。

2、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按原计划考试过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的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3、实践环节及考核要求:1)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学前儿童美术教育(1学分);学前儿童音乐教育(1学分);学前儿童体育教育(1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2学分);现代教育技术(2学分)。2)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学前儿童体育教育的技能考核,采用化集中到云南师范大学进行统一考核的方式进行。每年安排1-2次。3)现代教育技术要求结合实际会操作两种教育技术。4)教育实习6周,要求考生毕业前,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教育实习,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培养从事幼儿园教育与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写出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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