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及学分
2008-12-13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大学语文 4  

4 科学·技术·社会 5  
5

英语(一)

美育基础

7

4

选考课,任选一门
6

计算机应用基础

现代教育技术

4

4

选考课,任选一门
7 教育原理 6  
8 小学教育心理学 5  
9 小学语文教学论 5  
10 小学数学教学论 5  
11 小学科学教育 4  
12 小学班主任 4  
13 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4  

14

15

中外文学作品导读

汉语基础

8

4

文科组 任选一组

14

15

高等数学基础

数论初步

8

4

理科组
  毕业考核   不计学分
合计 72-75学分

说明:

1、毕业生所学门数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得低于72分。

2、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按原计划考试过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的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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