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适用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1、体检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须知”。
2、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检通知书》,按时报到参加体检。
3、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录工作信息均以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联系电话:0559-2355345
黄山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职位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