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资的常见作假手法和审计要点
2016-08-31来源:

一、应付工资真实性考虑

(1)将企业职工名单(或抽查某部门人员名单)与劳动人事部门掌握的人员名单核对,查看企业有无虚列人员名单,滥发奖金、工资,偷漏个人调节税等问题。

(2)在“资产负债表”中,审查应付工资数额与应付工资帐余额是否相符,并核对企业本期应付工资与上期应付工资差额,如相差较大,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审查企业是否突破工资总额计划控制指标。

(3)通过审查“工资结算汇总表”,查证企业是否将应计入福利费的补助、医药费等不应包括在工资总额内核算的开支计入了工资总额。

(4)通过审查“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审计企业工资费用分配是否正确,有无将应在专项工程、税后留利中列支的工资计入生产成本等混淆工资界限问题。同时对照有关帐目审计,查证“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是否如实、准确计入应计工资。

(5)审查、核对“工资结算汇总表”和应付工资帐中代扣款项,是否真实、一致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如有疑点则可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查。

二、应付工资分析性复核注意点

(1)计算年平均工资或平均工资率,并同以前年度或预算相比较。

(2)对工资的提取和发放按月进行比较,分析各月工资的提取和发放情况。或按照不同部门、不同车间、不同生产线计算上述比率,对于异常波动,听取被审计企业的解释,并取证;对于无法解释的波动,应作为审计线索进行追踪。

三、应付工资提取审计关注

(1)对于实行工效挂钩的被审计企业,询问、审阅其工效挂钩方案,核实工资的计提数是否和批准的工资基数一致。

(2)对实行计税工资的被审计企业,检查超过计税标准部分的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进行了调整。

(3)抽查应付工资明细账贷方数是否与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中分摊的应付工资总数一致。

(4)抽查所附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审核应付工资的分配是否正确、合规。检查有无混淆成本费用和非成本费用的界限、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的界限,人为调节损益的情况。

四、应付工资发放关注点

(1)与劳资部门人员名单相核对,审核应付工资的真实性。注意新增和减少人员是否与劳资部门记录一致。

(2)与劳资部门考勤记录相核对,确定工资、奖金、津贴的计算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有无授权批准。

(3)审核按规定代扣各种款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五、应付工资常见作假手法

1、利用工资费用,调节产品成本企业为了调节产品成本和当年利润,人为地多列或少列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工资费用,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例如,审计人员在审查某企业应付工资时,发现本年度工资费用比上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经进一步审查得知,在建工程工资支出60万元计入生产成本。由此而增大了产品成本,随着产品的销售,必然会导致当年的利润减少。

2、 冒领贪污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利用会计部门内部管理不健全,虚列职工姓名,或者使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一致,进行贪污。如审计人员在对一空调生产企业审计时发现,工资表中很多人的签章似乎出自一人之手,经盘问出纳人员得知,其利用本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虚列了职工名单,伪造签名后领出现金据为已有。

3、 支付利息,计入"应付工资"科目有些企业支付职工购买本单位债券的利息支出计入应付工资,重复列支费用,虚减当期利润。按照规定,企业发行债券应支付的利息,每年都应通过计提的方式将应付债券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支付利息时应冲减应付债券。在计提利息时作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记"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的账务处理。但有的企业为了隐瞒利润,一方面在计提债券利息时列入财务费用,另一方面在支付本企业职工购买的债券利息时,通过"应付工资"重列费用,使已经支付给职工的利息,在"应付债券"贷方挂账。如A企业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100万元,利率为8%,本公司职工购买50万元,当年企业共提利息8万元,列入财务费用。次年2月先支付外单位利息时企业作:"借:应付债券4万元,贷:现金4万元";将应付本单位职工的债券利息4万元并入当月工资一起作"借:应付工资,贷:现金"的账务处理,然后挤入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减少利润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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