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临夏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察所需材料
2016-08-30来源: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察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所在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出具现实表现鉴定材料,由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加盖党委、党支部章。

2、已婚人员提供县(市)计生局计划生育证明。

3、直系血亲(父母、配偶、子女)和旁系血亲(岳父(母)、公(婆)、舅父、兄弟姐妹)所在单位或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出具的政审材料,所在辖区派出所、县(市)公安局加注意见。

4、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笔试准考证、体检通知书。

5、考生交近期2吋免冠彩照三张。

6、本人填写《临夏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拟聘用人员考察表》(附件1),一式三份。

考生将所需材料于2016年9月1日——9月9日提交州人社局事业科(临夏市红园广场临夏州人力资源大厦1104室),逾期不提交者按自愿放弃对待。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考试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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