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22号)的精神,因部分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逾期或自动放弃,按照“递补入闱人员时,须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现就抚州市2016年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第二批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8月25日起到8月27日止,共3天。在公示期限内,如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有异议,请及时与市“三支一扶”办反映,联系电话:0794--8222293。
请第二批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要求参加体检。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抚州市2016年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第二批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上午6:50。
三、体检集合地点: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抚州市文昌大道1290号)。
四、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标准执行。
五、体检费用:280元自理(参加体检考生请预备一定复检费用)。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体检医院备有免费早餐,采血、B超检查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用餐。
请体检对象带好本人身份证、一张免冠一寸照片及体检费用,准时在指定地点集合,迟到者后果自负。
抚州市“三支一扶”办
2016年8月25日
附件:抚州市2016年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第二批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