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待遇
本次招募的金沙县2016年乡村幼儿园志愿者享受以下待遇。
(一)生活补贴。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由县财政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并统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具体缴纳数额及个人分担比例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服务期间满后被正式招考录(聘)用到金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参加本次志愿服务期可计算工龄。
(三)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需终止服务的,必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离职的,以后不予出具任何证明。
纪律监督
招募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7221239(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7-7229441(县纪委)
0857-7221874(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