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科目及学分
2008-12-07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 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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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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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1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美术技法理论

版画

美术鉴赏

中国画论

美育概论

美术教育学

云南民族美术概论

中国画(山水、花鸟)

中国画(人物)

油画(静物、风景)

2

4

14

6

6

5

5

5

5

4

6

5

5

 
 

1

2

3

4

5

现代教育技术

教学组织与设计

心理健康教育学

教师能力学

平面设计基础

5

4

5

5

5

选考顶替英语(二)
最小学分合计 72  
毕业考核 教育实习及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说明:

1、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3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2分。

2、美术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3、非师范教育类美术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学分)、心理学(4学分)。

4、师范教育类非美术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素描(8学分)、色彩画(10学分)。

5、其他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学分)、心理学(4学分)、素描(8学分)、色彩画(10学分)。

6、因种种原因不考英语(二)者,可在选考课中选考三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累计达14分以上,顶替英语(二)。

7、教师及相关行业在职人员可不参加实习,非教育工作者教育实习不少于6周。

8、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美术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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