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永德县县一中等5所县直学校2016年选聘教师公告
2016-08-20来源:永德县人民政府

永德县教育局

关于县一中等5所县直学校选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中共永德县委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永发〔2012〕13号)、《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2012年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发〔2012〕97号)和《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教师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办发〔2015〕101号)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永德县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22名教师,分别到县一中、县二中、县职教中心、县城关完小和县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现就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原则;

(五)坚持回避原则。

二、选聘岗位

(一)县一中8名:语文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财务工作人员1名、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教师1名。

(二)县二中6名:语文教师1名、英语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

(三)县职教中心3名:数学教师1名、语文教师1名、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教师1名。

(四)县城关完小2名:小学数学教师1名、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教师1名。

(五)县特殊教育学校3名:专任教师3名。

三、选聘范围

(一)县一中:专任教师选聘范围面向全县乡(镇)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在职在编教师;财务工作人员、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教师选聘范围面向全县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二)县二中:选聘范围面向全县乡(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在职在编教师。

(三)县职教中心:专任教师选聘范围面向全县乡(镇)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在职在编教师;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教师选聘范围面向全县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四)县城关完小、县特殊教育学校:选聘范围面向全县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四、选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凡是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任教单位(学校)同意参加此次选聘的证明。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岗位要求

1.县一中

(1)学历:专任教师和财务人员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教师需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2)经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资格:专任教师必须持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省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财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教师必须是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男性教师,且参加过县级以上基建管理培训。

(5)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2.县二中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经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资格:持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省级二级乙等及以上。

(5)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3.县职教中心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经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资格:专任教师须持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省级二级乙等及以上。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教师必须是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男性教师,且参加过县级以上基建管理培训。

(5)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4.县城关完小

(1)学历: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2)经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及以上;专任教师须2015—2016学年承担数学教学任务。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资格:专任教师须持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省级二级乙等及以上。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教师必须是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男性教师,且参加过县级以上基建管理培训。

(5)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5.县特殊教育学校

(1)学历: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2)经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资格:必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并取得手语翻译合格证。

(5)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以上学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3)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4)年内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分的。

五、开考条件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以上选聘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2:1,方能开考。

六、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在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育、人社部门牵头,在县纪委第三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专任教师岗位选聘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财务工作人员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教师选聘主要采取笔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者方能择优录取。整个选聘过程,实行全程录像。

县一中、县二中和县职教中心选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说课)均实行100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70%、面试(说课)30%的方法计算。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说课)。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人数超过1:2比例的,则按1:2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说课);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则不受比例限制进入面试(说课)。面试内容为说课,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具体分为:专家评分占15%。随机抽取7名专家对考试者的说课进行打分;评分舍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取小数点后两位)。学生评分占15%。抽50名学生(高中30名、初中20名)对报考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进行说课打分;评分舍去3个最高分和3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最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县城关完小、县特殊教育学校选聘专任教师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说课)均实行100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70%、面试(说课)30%的方法计算。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说课)。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人数超过1:2比例的,则按1:2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说课);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则不受比例限制进入面试(说课)。最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一)发布公告:2016年8月20日—26日,在永德电视台、永德县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7日—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联系人:高会云,联系电话:13759383403。

4.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及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2016年8月29日由各选聘学校选聘工作小组严格按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教师的资格由县教育局基建办负责审查。地点及时间: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组织考核

1.笔试

内容:

①县一中、县二中、县职教中心:专任教师的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高一新教材内容;财务工作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学校财务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教师的笔试内容采取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相结合的方法。理论知识以《建筑法》、《招投标法》为主,专业知识以建筑识图、《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规范》(GB/T50353—2013)为主。

②县城关完小:专任教师的笔试内容为小学一至六年级数学教材内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教师笔试内容采取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相结合的方法。理论知识以《建筑法》、《招投标法》为主;专业知识以建筑识图、《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规范》(GB/T50353—2013)为主。

③县特殊教育学校:笔试内容采取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办法。理论知识以特殊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专业知识以聋校九年义务教育实验教材一至六年级语文、数学为主。

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8:30—11:00。

地点:县城关完小。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2.面试(说课)

内容:①县一中、县二中、县中教中心涉及物理教师岗位为初中八年级教材内容,其他岗位为初中七年级教材内容。由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自选课题。②县城关完小所报考岗位为一至六年级数学教材内容。由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自选课题。③县特殊教育学校所报考岗位为聋校九年义务教育实验教材一至六年级语文、数学教材内容。由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自选课题。

要求:面试(说课)时间除了县特殊教育学校岗位控制在15分钟内外,其余学校岗位控制在10分钟内,要求脱稿、不采用多媒体面试(说课),面试(说课)前向评委提交7份面试(说课)稿。

时间:2016年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县一中、县二中和县职教中心岗位的面试地点在县一中新校区,报考县城关完小和县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地点在县特殊教育学校。

七、组织体检

所选聘的教师待笔试、面试(说课)考核内容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初定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并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学校选聘岗位将拟聘人员的笔试、面试(说课)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在永德县政府网站及现任教单位(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周六、周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

附件:永德县2016年公开选聘部分县直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永德县教育局

201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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