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江阴市201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的友情提醒
2016-08-19来源:江阴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

各位考生:

201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点在江阴市君巫路100号(江阴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请考生在8月31日、9月1日期间带全资料前往该地进行审核。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一、审核时间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二、所带材料

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并盖好公章,限中级),含社保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含毕业生登记表或学信网备案表);

4.中专学历报考经济师资格的,还须提供助理经济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注册期间的原件、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管理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16〕21号):

关于学历: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中专学历及2002年前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2002年后(含)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条形码和在线验证码,可在有效期内网上查验)。无此备案表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关于助理经济师职称证书:在我市取得助经职称的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时须提供在有效注册期间的职称证书原件,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呈报表》复印件或职称发文部门盖章的职称批文复印件。

关于工作年限和单位:报考人员出具单位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材料(须由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出具,如因调动工作现单位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的,须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前单位同时证明),并对工作单位按以下情况进行核查:

1、在我市参保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截止到报名时一年以上《个人社会保险历年缴费情况》证明。该证明上工作单位必须和考试报名所填报的工作单位相一致(以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还需提供用工单位与代理机构协议等有效证明材料)。

2、不在我市参保的在澄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截止到报名时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须有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盖章或电子章)。

3、档案关系在江阴而工作单位、参保在外地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截止到报名时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须有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盖章或电子章),还须提供无锡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4、档案关系、工作单位及参保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参与江阴境内的项目施工,施工期间内可选择在江阴参加报名考试,但须提供截止到报名时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该单位驻澄经营机构证明、在澄项目合同或中标书等材料。其他人员应到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名。

请及时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报名并研读相关通知要求。

三、其他提醒:

若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合格证证书须携带:

1、领取中级证书,携带好最近三期公修课合格证及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一寸照片;

2、领取初级证书,携带好最近两期公修课合格证及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一寸照片。

四、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5日。

五、咨询联系电话:86860421。

特此提醒!

江阴市职称办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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