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江城县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面试工作公告
2016-08-17来源:江城网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面试工作公告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普洱市大学生村官选聘面试工作的通知》(普组明电〔2016〕31号)要求,现将江城县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对象及方式

(一)面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上午7:30

(二)面试地点: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

(三)面试对象:2016年江城县大学生村官选聘面试正式人选

(四)面试方式: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命题方式参照公务员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要求,评分标准按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测评要素考评,量化打分。

1.面试试题:试题由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制。重点测试考生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基本素质;重点查看考生是否清楚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待遇、相关政策;重点了解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认知水平、心理预期、思想准备及将来的职业规划等。

2.面试考官:面试考官从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抽调,每个面试考场考官7名(含具有三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主考官1名)。

3.面试流程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1号候考室候考,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前在1号候考室对面试的考生宣读本次面试考生纪律与须知。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面试考场、轮次及先后顺序,并依次登记姓名,发放胸牌。

(3)面试开始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依序进入面试考场。

(4)第一阶段是准备发言阶段(用时10分钟):考生构思讨论发言提纲,时间到,从1号考生开始依序发言。

第二阶段是独立发言阶段:考生发言,阐述观点,每位考生用时3分钟。

第三阶段是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自由讨论发言,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并完成讨论任务,小组以6人30分钟为基准,每增加1人讨论时间增加5分钟。

4.面试监督

面试工作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5.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面试结束当天下午在考点及县委组织部公告成绩,张贴公告5个工作日,考生应及时前往查看,如有问题,应及时直接与考点办公室联系进行复核。

6.面试其他要求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选聘递补工作。

(2)面试工作实行旁听制度。需旁听的人员请于面试当天8点前,向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旁听,旁听不得中途退场、干扰面试,待面试结束,方可离场。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确定: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笔试加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优先选聘“211”院校毕业生、“双学位”毕业生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以及自愿回原籍的考生。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后续选聘工作电话另行通知。

五、工作纪律及相关要求

(一)参与面试工作的人员要严谨细致,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面试、选聘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作失真、失实或不公平的考核结论。对考生反映的选聘相关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二)面试对象若发现面试考官、监督员、计分人员存在《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回避的情形,由面试对象直接向人大监督员提出。若不按规定回避,一经发现,取消相关考生面试成绩,并按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三)面试对象应严格遵守考生面试纪律和相关要求,不得替考、代考,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按相关规定考生和替考、代考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等考试。

(四)未尽事宜,由中共江城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879-3727690、13887988098

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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