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
二、地点:围场县教育局2楼会议室。
三、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笔试准考证(2)身份证(3)毕业证(4)教师资格证(5)报到证(6)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幼儿教师的考生提交)。
3、其他相关有效证明。
考生将各种证件的复印件等按提交材料所列的顺序订在一起连同原件交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审查,复审后原件本人带走。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四、为方便联系,请加“围场 QQ群201097978”,并备注“幼师+真实姓名”或“高中+真实姓名”,有关复审等相关事宜会在该群里适时通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