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委政策研究室2012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12-03-06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委政研室自身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干部选拔机制,根据《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丽办发[2010]13号)有关规定,经市委政研室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委政研室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考试考察、公开平等、择优选调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选调人数和岗位

公开选调丽江市委政研室机关工作人员2名,其中,办公室1名,农村科1名。

三、选调范围

在全市各区县、市直部门中选调。

四、选调资格和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1、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能够把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专业文化知识、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工作能力、调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4、具有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认真负责、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守纪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

5、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心胸开阔。

(二)资格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副科级以下职务。

3、中共正式党员。

4、初始学历为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6、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处理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政策研究和农办工作的。

五、选调岗位要求

热爱政策研究和农办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材料撰写任务;能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具体工作,具有较强的办事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材料。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报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丽江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验《公务员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8mm×42mm)3张。

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党组织把关。在初审的基础上,党组织进行复审,研究提出报考和推荐意见,确定报考人员。

报名地点:丽江市委政研室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考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后,由市委政研室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选调人员与符合报考人数1:5,未达比例的按相关规定取消选调。

注意事项。①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②报名时请记清自己的报名序号,留下常用电话号码,以方便领取《准考证》和及时联系。

七、选调程序

(一)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对政策研究和农办相关业务知识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体检考察

按照选调岗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考察组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视情况可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形成考察报告。

(三)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岗位要求,由市委政研室室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建议方案,熟悉政策研究和农办工作业务者优先考虑。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市委政研室党支部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选调岗位可以空缺。

(四)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监督

对本次公开选调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对在公开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其他事项

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丽江政务网(http://www.lijiang.gov.cn/)、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jhrss.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联系电话:5122130(兼传真),举报电话:12380。

中共丽江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2年3月6日

附件:中共丽江市委政研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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