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市审计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由市人社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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