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商洛市洛南县竟聘县幼儿园和麻坪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公告
2016-08-10来源: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网

根据《洛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初任校(园)长公开竞聘实施办法》和《洛南县公开竞聘县幼儿园和麻坪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工作实施方案》,面向全县公开竟聘县幼儿园和麻坪镇中心幼儿园园长,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竟聘职位

洛南县幼儿园园长和麻坪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二、竟聘范围

1.洛南县幼儿园园长:县幼儿园副园长、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2.麻坪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全县各中心校、中心小学副校长及中层正副职、完小校长、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及中层领导。

三、竟聘条件

1.洛南县幼儿园园长: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思想品德,热爱幼教事业,廉洁自律,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②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及创新精神,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③任县幼儿园副园长、镇中心幼儿园园长两年以上,且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格次。

④具有幼儿园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专科及以上学历,二级及以上任职资格。

⑤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68年9月1日后出生)。

2.麻坪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思想品德,热爱幼教事业,廉洁自律,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②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小学或幼教工作经验,任教或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③符合竞聘范围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需满两年以上,是一般干部或教师的,工作年限需满五年以上,且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格次。

④具有幼儿园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专科及以上学历,二级及以上任职资格。

⑤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四、竟聘程序

1.发布公告。由县科教体局于2016年8月9日在《洛南教育网》发布《洛南县公开竞聘县幼儿园和麻坪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公告》。

2.竞聘报名。凡自愿参加公开竞聘者,由本人于2016年8月15日--16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到洛南县科教体局三楼会议室报名(联系电话:0914-7322435)。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交报名处(一式十五份)。①本人竞聘申请及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职称证、任职文件、任职期间年度考核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工作履历及近三年工作总结、任职期间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小学由镇中心校、中学由县教研室出具本人近三年教学质量成绩证明,没有教学质量成绩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近三年工作实绩证明;⑤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经县局纪检股加注意见的个人廉政计生证明和师德师风鉴定证明。

3.资格审查。由洛南县公开竞聘县幼儿园和麻坪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按不低于竞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确定竞聘人选,并通知具有竞聘资格的人员按时参加竞聘。

4.演讲答辩。2016年8月24日上午7:00,由县科教体局组织具有竞聘资格的人员按竞聘职位分两个组进行演讲答辩,由评委对其演讲答辩及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量化赋分,满分100分。

①演讲(30分)。由竞聘者陈述个人工作简历、教育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及当选后的工作设想等,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由评委根据演讲情况酌情赋分。

②答辩(30分)。由评委现场向竞聘者提出2-3个问题,竞聘者当场回答,每个问题回答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由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赋分。

③工作评价(40分)。由评委根据竞聘者提交的相关证件、证明、获奖证书和个人工作总结及平时工作情况酌情赋分。

④计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总分平均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⑤评委组成。根据工作需要,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演讲答辩前确定。

5.推荐。根据竞聘者的演讲答辩和工作评价总成绩,按本人申报职位分园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同时按竞聘职位职数依次进行基层单位民主推荐。

6.考察。根据基层单位民主推荐结果,确定拟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7.酝酿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经科教体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8.公示。对拟任人选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9.任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县科教体局予以发文任命。

10.其它。如竞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有任职经历者优先;对都有任职经历的,职级高者优先,如为同一职级的,累计计算任职年限,任职时间长者优先;对都无任职经历的,工作时间长者优先。对推荐、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任用的,取消其竞聘资格,并按该职位竞聘者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时履行相关组织程序。对竞聘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要求的,由县科教体局按照相关组织程序考察任命空缺职位人选。

五、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实施方案,从严资格审查,规范竞聘程序,确保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2.竞聘人员要自觉遵守竞聘工作纪律,不得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得恶意攻击、诬告、陷害、诽谤其他竞聘者。

3.对违反竞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视其情节严肃予以查处。

4.本次竞聘工作由局纪检股派员全程监督,受理举报、申诉事宜,查处相关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电话:0914-7322527、0914-7322435。

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16年8月9日

附件:洛南县公开竞聘县幼儿园和麻坪镇中心幼儿园园长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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