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
1、时间
2016年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2、地点
洛宁县思源实验学校三楼校办室(洛宁县王协大桥南向西200米路北)
3、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共六种材料):
(1)面试通知单(在招聘系统内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与笔试准考证同一底版2寸照片一张
(5)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
(6)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教师资格证
4、注意事项
(1)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认真填写招聘登记表及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加入洛宁县教育局师训科微信。
(2)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应为自己的身份及提交的证件的真实性做出承诺。一旦查出考生提供有虚假信息和资料,面试成绩和所签协议视为无效,特岗教师资格相应取消。
(4)考生应及早准备,按时到达资格审查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8月13日上午8: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洛宁县思源实验学校
2、面试分组及评委组成
根据各学科的人数和实际需要,面试共设6个面试组,每组由7名专家评委组成,具体分组为:
文科组(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初中地理);
数学组(初中数学、小学数学);
理化生组(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
外语组(初中英语、小学英语);
体育信息组(初中体育、小学体育、小学信息)。
音乐美术组(初中音乐、小学音乐、初中美术、小学美术)。
3、面试方式、内容与计分办法
(1)方式
每位考生讲授一节微型课。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学科知识和教师基本素养(包括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内容(课程与教材)
面试内容统一选自洛宁县中小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下学期)使用的教材。
初中面试内容主要选自九年义务教育初级中学三年制八年级学科教材。语文、物理、地理学科教材是人民教育出版社;数学学科为华东师大出版社;英语学科教材是科学普及出版社;美术学科教材是人民美术出版社;音乐学科教材是人民音乐和河南文艺出版社;生物学科教材是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小学学科面试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五年级教材。小学语文学科教材是语文出版社,小学数学学科教材是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小学英语学科是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小学美术学科是河北美术出版社,小学音乐学科是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信息技术为河南大学和河南电子音像出版社。
中、小学体育学科的面试内容均选自为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八年级教材《体育与健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中学化学学科的面试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化学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本)。
(3)面试课题的确定
各面试组评委组长在确定的初中、小学相关教材中拟定3课,在纪检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从评委组拟定的内容中随机抽取一课作为本学科的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只对进入备课室的考生公开。
(4)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采取现场亮分的形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4舍5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采用百分制,为尽量避免出现雷同分数,评委单个打分时原则上保留一位小数。
(5)面试结果登记。面试结束后,在纪检委、人劳局、教育局等多方领导的监督下,核对、录入面试成绩,并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并计入总分。
4、面试程序
(1)初中学科(化学、生物、地理除外)考生于8月13日上午8:30前到达面试地点,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入场,并根据自己的专业分组到指定的区域集中。小学学科的考生和初中化学、生物、地理的考生应于8月13日下午1:30前到达面试地点,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入场,并根据自己的专业分组到指定的区域集中。工作人员按照面试名单进行点名,根据实到人数组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填写抽签顺序表(对于缺考人员应在抽签顺序表后注明“缺考”),按顺序依次进行。
(2)每位考生讲授一节微型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讲课时间15分钟。
(3)面试采取现场打分的形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最终成绩采取4舍5入的方式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当场向考生公布。
(4)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在侯考室集中、抽签,在备课室备课,在面试室讲课。
5、工作要求:
(1)面试期间,考区内实行无线电屏蔽,进行封闭管理。
(2)面试期间,所有评委、工作人员及考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地点;考生和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面试结束,待唱分人员宣布得分后,径直出场。
(3)进入考场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相应的标志。
(4)参加面试工作的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得无故离岗、串岗。
(5)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评委和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特岗 面试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6)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考点集中、报到、抽签、备课、面试。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面试考场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上厕所须由两名工作人员陪同。
(7)考生进入面试室,只报面试序号,不得透露出个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面试结束后,应在工作人员引领下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8)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的相关要求,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应试,严禁投机取巧,对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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