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信阳市息县特岗教师面试评委守则
2016-08-09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认真、负责地实施面试。

二、面试期间接受统一封闭管理,不私自外出;不与无关人员进行交谈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不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考场,如无意中带入,应主动关闭后交给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三、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向应试者和其它人员泄露相关信息。

四、按时到达考点、考场,提前做好面试的一切准备工作。

五、正确理解教材内容及评分标准,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面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六、面试期间集中精力,保持良好的状态,认真听取应试者说课,不在考场内随意走动、喧哗。

七、面试过程中坚持独立思考、独立评分、不以任何方式对其他评委施加影响,不打“人情分”、“关系分”。

八、担任评委期间一律佩带工作证,实行持证上岗。

九、与应试者有回避关系或其它不适宜担任评委情况的,应主动提出。

十、面试期间忠于职守,不擅离开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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