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州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03-02来源:莱州人事人才网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莱州市2012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2012年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参加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和应聘卫生类岗位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放宽到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证书所载)等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见附件《莱州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取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12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六)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育类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应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七)应聘卫生类护理、医师岗位的,其毕业院校及专业须在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认可范围内。

(八)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健康标准。

(九)应聘人员为莱州市生源毕业生或具有莱州市常住户口。以下应聘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应聘的烟台市生源毕业生和参加烟台市基层服务项目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卫生类麻醉医师、预防医师、影像医师和教育类幼儿教师及其他类规划技术、教练员岗位的应聘人员。

(十)具备应聘岗位工作的素质、专业技能。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所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纪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教育、卫生和其他三大类,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等详见《莱州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相近专业须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中研究生应聘教育类、其他类岗位的,所研究方向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23日。

查询时间:2012年3月21日—24日。

缴费时间:2012年3月21日—25日。

报名网址及考务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lzrc.gov.cn (莱州人事人才网)。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小于20K),上传的照片保证清晰可辨。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两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系统自动通过。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至24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23日报名的于24日上午查询)。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月24日16时前向指定的电话(0535-2222633)反映,在规定期限内未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3月23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莱州人事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3月29日-30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莱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莱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3月25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莱州市人才市场(莱州市府前街212号,工人文化宫院内)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其中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无论应聘定向还是非定向招聘岗位,笔试均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笔试加分政策。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3月25日到莱州市人才市场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还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及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毕业生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应聘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审核无误的(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笔试加分。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笔试加分审核手续或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笔试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调整(调整仅限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中的镇街事业单位岗位)招聘计划,紧缺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应聘人员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内到莱州市人才市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莱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莱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弃权;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后的两天内(只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岗位的,在面试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供,逾期视为弃权。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其中专科毕业生应聘镇街小学教师岗位,还需注明是否师范类毕业生)、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于2012年7月底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其中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手续。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信。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伪造学历证件(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只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应聘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

卫生类为3月31日,教育类和其他类为4月1日。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1)教育类:教学基础知识和专业课基础知识两科。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幼儿教师岗位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师岗位为幼儿心理学)、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与教学实践有关的内容。专业课基础知识,应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为所应聘岗位高中段知识;应聘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为所应聘岗位高中段知识,其他岗位的为职业学校段所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应聘镇街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为所应聘岗位初中段知识;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为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按教学基础知识和专业课基础知识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2)卫生类: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应聘西医、口腔、麻醉医师和新农合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的为西医临床基础知识;应聘中医医师、康复治疗师岗位的为中医临床基础知识;应聘影像技师、放疗技师、放射物理和计生技术岗位的为医学影像技术基础知识;应聘助产士、护理岗位的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应聘影像医师、西药师、中药师、检验师、医疗设备技师、预防医师岗位的为各自专业基础知识。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20%、8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3)其他类: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市情市况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笔试采取分类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以招聘计划4(含)人以下的按1:3、5-10(含)人的按1:2、10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免缴面试考务费。

应聘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取讲课测试方式,讲课测试内容为所应聘学段、岗位的现行教材,其中应聘镇街小学教师岗位的为初中相应岗位的现行教材。应聘卫生类只招收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岗位的,面试采取基本操作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卫生类西医医师、新农合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和护理岗位的,面试分别采取临床基本操作、护理基本操作测试方式;应聘卫生类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应聘其他类岗位(除教练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应聘教练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面试时间:教育类为4月28日;卫生类只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岗位为4月4日,西医医师、护理和新农合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为4月10日,其他岗位为4月7日;其他类为4月25日,其中教练员岗位为4月20日。面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及时通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教育类、其他类(不含教练员岗位)和卫生类西医医师、护理、新农合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进行计算;其他类教练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进行计算;卫生类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进行计算;卫生类只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岗位的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专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依重新面试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体检考核均合格,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教育类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卫生类、其他类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其中应聘卫生类的还要参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所需费用自理(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聘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教育类、基层卫生院、基层劳动保障所、基层畜牧兽医站、基层水库、镇街事业单位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具体聘用单位由组织统一确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2222633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 0535-2212359

莱州市卫生局 0535-2260230

莱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0535-2211360、2212207

监督电话:

莱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0535-2222318

招聘工作网站:莱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lzrc.gov.cn)

附:

1、莱州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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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届毕业生应聘证明信(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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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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