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16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有关事宜公告二
2016-08-08来源:黔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黔南州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根据招录简章规定,结合体检医院建议,部分考生需做进一步检查。同时,部分考生因生理原因未完成体检项目,需进行补检。现将体检需进一步检查和补检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1、2016年7月27日至29日参加黔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因生理原因需完成体检项目的女性考生。

2、2016年7月27日至29日参加黔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根据《招录简章》规定,结合体检医院建议,需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2016年8月16日(星期二)。

三、注意事项

1、相关考生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钢笔或签字笔1支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相关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都匀市沙坝七星路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原四一四医院,都匀市区可乘2路、28路公交车到达)门诊大楼前集中。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3、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勿饮酒,勿熬夜,饮食宜清淡。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8月15日晚上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

4、进一步检查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项目不同费用不等)。体检当日考生可自带少量饮水及食品,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5、相关考生请密切关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的信息,有关体检结果不接受电话咨询。

6、考生请注意确保个人通讯工具全天畅通。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考单位或招考办联系不上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黔南州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需进一步检查人员、补检人员名单

黔南州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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