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6-08-03来源:怀化人事考试网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工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副主任。依据人社部发[2010]92号、怀发[20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公开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情况

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加挂怀化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牌子)、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

二、选调计划

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加挂怀化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牌子)公开选调副主任1名、市局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副主任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3、怀化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含副科)或者工作满三年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副主任(含八级职员)或者工作满三年的九级职员。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5、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不得报考。

6、未受工作单位服务年限限制或服务年限已满。

(二)专业条件

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加挂怀化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牌子)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8日后出生)。

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8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与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学历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于2016年8月8日至8月15日(八天,节假日也接受报名)到市工商局人事科报名(报名表附后)。

岗位选调人数与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确需减低开考比例,必须报市人社局批准。

(二)笔试。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相关知识。采取不低于选拔职位数1:3的比例进行闭卷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和公告,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

(四)成绩合成。笔试、面试二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二项成绩按以下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笔试占50%,面试占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的初步人选。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放弃考察或经考察发现有学历、年龄、身份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七)确定人选。市工商局党组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选调人员,并在怀化工商行政管理官网公示。

(八)试用与调入。拟选调人员需在市工商局试用三个月以上(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试用合格即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九)录用人员原为公务员身份,根据《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公务员调出机关,从调出之日起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工商局人事科。

(二)加强监督。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社局。整个选调工作要在市人社局、市编办指导下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选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选调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要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45—2244076

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8月2日

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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