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贵州考区)有关要求
2016-08-02来源:贵阳市人民政府

有关要求

各市州旅游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考试工作,保证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贵州考区)工作有序开展。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导游考试工作,接此通知后,要及时成立“导游资格考试委员会”,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并将成立导游资格考试机构的通知、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考试工作安排及考试费用预算,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省旅游局审定备案。各地要在“现场导游”口试结束一周内将“现场导游”口试成绩及导游考试工作情况总结(加盖公章)报省导考办(通过机要寄送)。

(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各地导考办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考试考务工作,加强对考试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对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国家旅游局将严肃查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各地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导考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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