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金融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方案
2016-07-26来源:南开大学网

为了进一步提高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金融学院根据《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指导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旨在指导和规范我院博士生导师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需考生提出并递交申请材料,经金融学院审核、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在此范围招生。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招生程序,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坚持导师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金融学院成立三级架构负责“申请考核制”的统筹管理和具体落实工作,即(1)成立由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任组长的“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2)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3)由招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1、“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是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金融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方案,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相关专业的教授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3、“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报考导师组成,并在“审核小组”提供的“学生名单”范围内,通过考核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

三、录取名额

“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占接收导师2017年博士招生的总名额,并且每位导师只能接收该项目博士生一名(接收专业、导师和研究方向请登陆研究生院博士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的博士研究生,重点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 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全国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 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要求:全部用A4纸复印或打印,按顺序用订书机分别装订(请勿用塑料夹装订)。

第一册:

(1)《报考南开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同等级别)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平铺装订);

(3)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第二册:

(4)《南开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申请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7)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请将研究计划填附在申请表中);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9)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1)同时提交以上(1)、(3)、(7)和(9)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压缩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k131@nankai.edu.cn;邮件【主题】和材料名称一致,即:“姓名,申请专业,导师姓名”。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核或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3、材料审核

(1)金融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对所有材料进行检查,审核是否符合基本报考条件。

(2)金融学院“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核成绩,一般按该项目拟招生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在金融学院官网上公示入围申请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总分为100。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各占考核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微、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面试则由 “综合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

5、录取

根据考核结果,向研究生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按要求将本人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调档和发放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大约是在2017年的5月底左右,请以我院网上通知和发放信件为准。

七、申诉渠道

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考生如果对综合考核等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我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八、各阶段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6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提交材料:考生须于2016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材料寄或送到金融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请以快递方式邮寄,建议使用“顺丰”);

3、公布入围名单:学院“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给出成绩(百分制),并报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于2016年11月18日前在我院官网上公示;

4、综合考核:2016年11月25日。

5、特殊说明:所有关于“申请考核制”博士的报考、考核及录取等通知均在我院网页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本室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九、其他

1、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考核,考试方式可自动转换为“普通招考”,如果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已用完,我院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重新选择其他相近学科导师,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电话:金融学院招办:022-2350.0537;研究生院招办:022-2350.5940;

3、接收材料地址:天津市津南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金融学院146,邓登老师收。

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南开大学金融学院。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以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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