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16年专升本新生报到须知(荆州校区)
2016-07-25来源:长江大学

报到时间

2016级专升本新生入学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8月28日。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不要提前或推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时间不超过二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学校将其名单上报教育部,注销其录取信息。

招生办公室电话:0716- 8060550 8067167 传真电话:0716-8060813

报到地点

长江大学东西校区相关学院学工办(见附表1)

乘车路线

荆州各汽车客运站及火车站均可乘坐市内公交车到达长江大学。

东校区:乘市内4路、15路、17路、23路、30路公交汽车,在长江大学东校区下车。

西校区:乘市内14路、21路、25路、30路公交汽车,在长江大学西校区下车。

说明:

1.需乘坐火车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优惠车票。

2.新生及其家人从家庭所在地至学校所有费用自理。

户口迁移、身份证办理

一、新生户口迁移: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请登录长江大学保卫处网站http:∥bwc.yangtzeu.edu.cn查询。

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1.户籍关系迁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长江大学

2.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户口迁移证,其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与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编码(18位)必须准确,字迹清晰。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必须电脑打印,不能手写)严禁私自涂改,签发机关更改的要加盖户籍专用章。

二、新生入学前必须办理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荆州市籍(包括辖区的8个县、市、区)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时,不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只须带常住户口登记卡。

学生档案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集中整理后,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我校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或由新生自带交各自所在学院,再由各学院集中交给学校学生档案室。

组织关系

是中共党员的新生,报到时须递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含允许自带的党员材料等),由本人交至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后,再由学院党委(党总支)集中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外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内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是共青团员的新生,自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由各学院统一转接团组织关系。

学费、住宿费及代收费缴纳

学费(见附表1)、住宿费(含学生公寓住宿收费500—1200元/生·年,空调使用费:四人间120元/生·年,六人间80元/生·年)、大学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学年缴纳。报到时先交第一学年费用(含代收费﹙见附表2﹚),代收费除体检费一次性缴纳外,其他各项代收费按学制年限收取。请新生在8月25日前必须将学费、住宿费及各项代收费﹙见附表2﹚总额存入学校随本通知书寄来的银行卡中,学校统一批扣。

为方便新生进校后的学习和生活,尤其是便于在校期间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请妥善保存随本通知书寄来的银行卡,并请适时激活使用。

生活用品

生活用品遵循自愿购买原则,新生可自带床上用品。

附件1:各专业学费标准及报到学院

附件2:代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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