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
2016-07-23来源:河北大学

一、新生报到

(一)新生定于9月5日报到,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以书面形式向河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9月7日开始军训,9月19日正式上课。

(三)新生报到须持本人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凡丢失或毁坏者,须凭当地招办证明信办理报到手续。

(四)已通过缴费平台交费的新生直接到学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需备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6张。

(五)新生报到时可凭录取通知书半价购买火车票;新生报到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各校区报到地址:

校本部: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火车站乘22路、27路公共汽车,河北大学站下车;保定东(高铁)站乘63路到河北大学站下车。

新校区: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火车站乘4路、27路公共汽车,保定东(高铁)站乘56路,河北大学新校区站下车。

医学部校区: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342号;火车站乘1路公共汽车,河北大学医学部站下车,保定东(高铁)站乘K1路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下车向东步行300米。

(六)报到当天,保定火车站、保定东火车站及客运中心均设有接待站(8:00—19:00)。

二、费用交纳

(一)费用交纳方式

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交纳(网址:http://plat.hbu.cn),用户名为录取通知书中的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最后一位是字母,需大写输入该字母)。交费流程详见河北大学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faam.hbu.cn/)“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使用说明(新生)”。为保证广大同学顺利办理入学手续,及时完成学籍注册,请务必于8月31日前交纳相关费用。

特别提醒:医学部校区2016级新生学费、体检费按上述方式交纳,住宿费、自选缴费项目交费事宜详见《河北大学医学部校区2016级新生住宿费及自选缴费项目交费须知》。

(二)学费标准(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戏剧影视文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学费为2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学费为18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动画、绘画、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学费为8500元/学年;文史哲专业(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图书馆学、档案学、教育学和哲学)学费标准为4500元/学年;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及其它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

(三)住宿费标准(元/生/年)

分为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五种(住宿费网上交纳开始时间:2016年8月15日)。

(四)新生报到后需进行入学体检,要求9月7日前完成入学体检,体检费标准100元/生,各校区体检时间:本部校区9月4日下午至5日,新校区9月6日,医学部校区9月4日下午至5日。学校鼓励学生自愿参加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给予一定补助。

(五)自选缴费项目

1.教材费:教材预订金800元,自愿订购,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多退少补。

2.公寓用品费:全套用品包括被褥等,金额642元,自愿购买。

3.预存餐费:免费提供餐卡一张,餐费400元,自愿预存。

4.预存洗浴费:免费提供浴卡一张,洗浴费100元,自愿预存(预存洗浴费网上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

5.学校洗衣店洗衣费:学校提供高品质干洗、水洗服务,免费提供洗衣卡一张,洗衣费100元,自愿预存。

6.公寓自助洗衣机洗衣费:免费提供自助洗衣卡一张,洗衣费90元,自愿预存。

7.自助饮水费(纯净水):免费提供自助饮水机水卡一张,饮水费150元,自愿预存。

三、相关说明

(一)新生如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按以下账户汇款,为及时、准确进行汇款确认及结算,请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学生学号,姓名。

户 名:河北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 号:0409002009264039993 行 号:102134009555

(二)根据国家质监总局、教育部要求,学校通过集团购买已提前为学生代订质检合格的床上用品,供学生到校时选购。新生购买时,要选择公寓管理部门设置的张贴省纤维检验局产品质量合格报告的场所,切记不要购买没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

(三)凡当地省招办不负责寄送档案的,学生本人须把高考及高中档案(含党团关系)带来并交给所在学院党组织。

(四)新生团员关系转至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党员关系转至中共河北大学党委组织部(保定市新生)或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其他地区新生)。

(五)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凡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外省新生须由当地公安部门开具《户口迁移证》,本省新生须持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一律填写“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学”。《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同时必须加盖公安部门的公章及户籍专用章。《迁移证》或《登记卡》须在报到之日起40天内交给学校,逾期不再接收。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在校学习期间户口不予迁出。保定市区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关系。

四、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12-5079698

学费交费咨询电话:0312-5079497

其它交费咨询电话:4008920005

河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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