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怒江州州实验小学选聘教师公告
2016-07-19来源:怒江州教育局

2016年怒江州教育局关于州实验小学

面向全州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推进我州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暂行规定〉的通知》(怒办发〔2015〕12号)文件精神,结合州实验小学教师队伍现状,决定采取面向全州公开选聘的方式,选聘部分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公开选聘教师。

二、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州公开选聘12名教师,其中语文教师岗位6人,数学教师岗位6人。开考岗位的报名人数要达到1:2及以上比例。

三、选聘范围及对象

(一)选聘范围对象为我州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并具有在基层学校有5年以上的教学经历。

(二)签订了服务协议且服务期未满的引进教师和免费师范生、未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特岗教师、在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的教师,不符合本次公开选聘报考条件。

四、选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团结同志,清正廉洁;未受过纪律处分;历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

(二)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三)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良好的综合业务素质;

(七)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身体健康;

(九)符合《怒江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五、公开选聘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学科业务考试(笔试)、教育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审批和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选聘过程接受州教育局纪委的监督。

(一)发布公告

在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并在怒江报上刊登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到州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并填写《怒江州实验小学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2.报名时间:7月25日至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乡(镇)及以上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并各提供复印件1份;提交近期免冠1寸白色底板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全面审查报名人员是否具有参加选聘资格。

(四)学科业务考试(笔试)

学科业务考试定于8月4 日9:00—11:00在怒江州实验小学分部进行。学科业务考试(笔试)工作由怒江州教育局组织实施,怒江州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命题制卷工作,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其分值分别占笔试成绩的80%、20%,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选调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五) 教学技能测试 (面试)

教学技能测试(面试)定于8月5日上午在怒江州实验小学分部进行,教学技能测试 (面试)工作由怒江州教育局组织实施,怒江州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命题制卷工作,教学技能测试按百分制计分,采取说课、专业素质问答和业绩考核的方式进行,说课分值占60分,专业素质问答分值占30分,业绩考核分值占10分。评委原则上不低于7人,说课和专业素质问答分值计算办法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值,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科业务考试(笔试)﹢教学技能测试 (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

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按每个选聘职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需具备二级乙等以上资质。若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竞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的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监督电话:0886-3621760

咨询电话:0886-3623470

怒江州教育局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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