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保密局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7-18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国家保密局事业单位2016年拟采取单位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秘密载体销毁中心系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单位。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秘密载体销毁技术标准和程序;负责检查和指导全省秘密载体销毁工作;负责省委、省政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涉密载体的现场销毁;负责省直和设区市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国防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以及省外驻石机构的纸、光、电、磁介质等秘密载体的销毁工作。住地在石家庄市。

河北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系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涉密网络、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保密技术检查测评和风险评估工作;承担保护国家秘密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产品的检测工作;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保障等工作。住地在石家庄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涉密人员有关要求;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省秘密载体销毁中心拟公开招聘保密技术专技岗位3名,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拟公开招聘涉密电磁环境测评和涉密网络测评专技岗位各5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详见《河北省国家保密局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2016年7月18日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和河北省国家保密局网站(www.hebbm.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17:00。

缴费时间:2016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7:00

1.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进入缴费程序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7)打印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8)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9)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或技能测试考试结束后,到考点指定位置,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13日。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具体考试时间、考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2016年8月22日,考生可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等信息。

2.资格复审:面试前,省国家保密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3.面试时间和地点:8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及其他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省国家保密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国家保密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进行政审,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政审任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河北省国家保密局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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