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总工会2016年招聘人员公告
2016-07-15来源:威信党建网

威信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威信县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文秘工作人员和1名集体工资协商指导员。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威信县本地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功底,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无不良习性,身体健康。

(一)文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为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年龄在35岁以下;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集体工资协商指导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法律专业优先;年龄在40岁以下;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社会经验,善于沟通协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17时止,逾期不再补报。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和户口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员需携带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下岗职工需携带人社部门开具的下岗职工证明),前往威信县总工会办公室(五楼)和法保股(四楼)报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威信县总工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后,其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各岗位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若出现面试人选放弃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考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笔试和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两项加权后产生综合成绩,各岗位综合成绩第一名取得体检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进行组织考察。体检或组织考察出现缺额时,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未达到本岗位全部参考者平均分的,不能列为递补对象)。

(六)公示。经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者,最终确定2名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被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县总工会与聘用人员签订一年一定的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待遇。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5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1800—2100元,按《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

四、注意事项

(一)资料下载。应聘人员可通过浏览查询“威信县总工会网站”(http://www.wxxzgh.org)下载《威信县总工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考试复习参考资料。

(二)联系方式。办公室:潘先贵,联系电话:0870—6120890。法保股:胡纯权,联系电话:0870—6123839。

威信县总工会

2016年7月15日

威信县总工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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