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15〕15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连州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6名。(详见招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毕业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等);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且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自愿到基层服务;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考试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资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16年7月29日下午14:30开始。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采用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评分。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考生在7月29日中午14:00前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到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多功能会议室集中抽签。凡没有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考生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1、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如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情况,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服务期限2年,期满后不再以政府购买方式续聘。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安排。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我市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水平确定。
八、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参加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2、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联系地址: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3-6667003、6667036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2日
附件:
1、2016年度连州市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